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多举措提高便民利企效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的通告》,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开始,在泰安全市范围内启动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该电子证明具备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同等的法律效力。我行积极响应该通知要求,客户在我行即可完成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申请,银行不再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利于提升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效率,减少放款时间,方便客户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