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我行个人信贷业务需求,响应国家绿色环保、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倡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行印发实施《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惠能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4月27日,我行风险部对“惠能贷”业务进行系统培训,主要从“惠能贷”的贷款对象、期限、额度、担保方式等方面做了培训。针对“惠能贷”的解读如下:
一、“惠能贷”是指村行向农户、社区居民因安装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需求,由家庭主要成员之一向我行申请,并以光伏发电设备产出的效益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并由我行认可的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公司作担保的个人经营类贷款。
二、在开展“惠能贷”业务前,需事先对光伏发电设备公司进行资格准入,根据企业资质、经营情况、公司实力确定担保总额度和单一客户最高额度。
三、“惠能贷”授信业务审批权限参照当年村镇银行董事会授权书“对私授信业务审批权限”第7项“家庭贷”权限执行。同时已在信贷管理系统(LOS系统)中增加了“个人‘惠能贷’”业务种类,客户经理在LOS系统发起业务申请时应正确选择。“惠能贷”信贷合同业务种类号为“58”。
“惠能贷”制度的落地实施,填补了我行信贷制度在该方面的空白,完善了我行的信贷品种,为我行更好的服务本地三农、小微客户打好基础。
供稿人:风险部郑廷霞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