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真正买房人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机制,自2019年10月8日起,我行实行LPR新机制,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加点数值符合全国和泰安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年期(含)以内的贷款利率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确定浮动基点,三年期(不含)以上的贷款利率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确定浮动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