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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7日

重要提示: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的通知》(沪农商行村管便函〔2023317号)关于非同业关联方存款类关联交易报批规定要求,对于本行与非同业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存款业务(包括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本行在年初根据客户往年存款情况及资产状况预估本行与非同业关联方之间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当年最高金额(累计金额),拟订了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计划,并集中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经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在执行中若存款未超出年初计划,但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存款业务发生时可不按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报批。本行在执行中若存款发生超出年初计划,且超出年初计划的金额(含累计)达到上季末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即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应及时针对该笔业务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重新进行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12月修订)》制度对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要求,我行赵*莉关联方于*彤于202523日发生一笔定期存款关联交易业务,单笔交易金额为37.62万元,占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为1.96%,累计交易金额为138.47万元,占2024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为7.22%。被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该笔重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年初计划。

二、关联方介绍

*彤,身份证号为:37090219960317****,为前董事赵*莉女儿。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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