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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1日

重要提示: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增资货币资金2000万元,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2025年1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2.6%,累计交易金额占本行2025年1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2.6%,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次增资扩股关联交易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并2024年11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4月10日收到《泰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2025年4月11日完成变更注册资本账务处理。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徐力,现注册资本人民币96.44亿元,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0766.58万元股,占本行总股本比例为81.46%,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公司应为本行的关联方,该关联方与本行开展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本行的增资关联交易业务,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规定,本次发行价格按每股1元(即票面价格)执行,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价格不优于其他同类非关联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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