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

随薪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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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行代发薪资单位的员工个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家庭装修住房、医疗、结婚、出国旅游、子女教育和购买大宗消费品等以消费为资金用途的免担保、不可循环贷款。

一、贷款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借款人工作单位为在我行代发薪资单位;

具有消费金额40%以上的自备资金;

愿意遵守本行所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贷款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金额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期限 — 最长不超过3年

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以及我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执行

五、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按月付息、按季还本;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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