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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基本结算业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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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服务内容 优惠政策 制定依据 告知方式
1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每笔收取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每笔收取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每笔收取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每笔收取15元;5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0.03%收取,最高收费50元。                         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手续费。 个人客户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暂不收费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2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1万元以下(含1万元),每笔收取5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0.002%收取,最高收费200元。              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手续费。 单位客户 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  的账户。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单位、 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暂不收费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3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按汇款金额的0.5%收取,最高收费50元。       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手续费。 个人客户 将个人客户现金汇入异地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暂不收费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4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 按取现金额的0.5%收取,最高收费50元。 个人客户 通过异地本行柜台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不含信用卡) 暂不收费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5 支票手续费 1元/张。对于已购买但未使用的支票,客户可持支票实物向原购买网点申请退还手续费。 单位客户                个人客户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业务。 按0.4元/张收费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6 支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收取,不足5元收取5元。 单位客户                个人客户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7 支票工本费 0.40元/张。 单位客户                个人客户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4]268号》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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