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服务内容 | 优惠政策 | 制定依据 | 告知方式 | |
1 | 单位存款资信证明 | 存款时点数证明,按每份50元。 | 单位客户 | 我行出具单位存款证明文件,证明客户在我行存款情况,以表明其经济实力,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 无 | 参考同业收费标准制定。 | 公告 | |
2 | 个人存款证明 | 新开、补签、延期、提前解除止付,20元/张。 | 个人客户 | 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新开、补签、延期、提前解除止付等服务。 | 无 | 参考同业收费标准制定。 | 公告 | |
备注: | ||||||||
一、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为基本依据,在参照同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市场调节价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 ||||||||
二、优惠措施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 | ||||||||
三、服务项目分为五类,分别是基本结算业务、会计非基本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公司金融业务。 |